【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原甲酸酯系列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】
发布者:  发布于: 2021-10-15   浏览量:590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),现将《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原甲酸酯系列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、验收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公示。

项目名称: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原甲酸酯系列产品项目

建设单位: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

建设地点:辽宁省营口市
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,详见附件

公示时间:2021.10.152021.11.15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
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
联系方式: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 0417-6711510

附件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4huSCEnRkJSmDWPisWw0w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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