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粗铜冶炼配套10万t/a电解铜建设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粗铜冶炼配套10万t/a电解铜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
建设地点: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58号楼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19.1.23—2019.2.22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方式: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0429-2027166
附件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8-0RQ_-OGi0w40G-H_1DrA
附件提取码:vdw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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