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锦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、验收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锦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
建设单位:锦州市交通运输局
建设地点:辽宁省锦州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19.9. 27—2019.10.31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方式: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0416-3880786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LdfMfXHK9ycg3klaS6QgqA
提取码:lhf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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