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锦州黑山县八道壕镇沉陷区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》、验收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锦州黑山县八道壕镇沉陷区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
建设单位:黑山县富士新能源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辽宁省锦州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19.12.4—2020.1.2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方式:黑山县富士新能源有限公司 18741676931
附件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imU8XSzt3UfkOZboBHhJkg
附件提取码:ks6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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