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沈阳中钞信达金融设备有限公司金融机具工程项目分期(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、验收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沈阳中钞信达金融设备有限公司金融机具工程项目分期(二)
建设单位:沈阳中钞信达金融设备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辽宁省沈阳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0.4.30—2020.5.29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方式:沈阳中钞信达金融设备有限公司 024-889039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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